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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春:微短剧“套路深”,暗藏哪些付费陷阱?
来源:中新经纬2024-04-07 14:20:32

  中新经纬4月3日电 题:微短剧“套路深”,暗藏哪些付费陷阱?

  作者 刘晓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刘晓春

  几分钟一集,一集中多次反转,微短剧正在以新颖形式快速吸引观众,并迎来行业井喷式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收费乱象也引起热议,其中诱导付费、自动扣费、“围猎”老人的相关报道不断。2024年1月,中消协等机构发布的《2023年第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短视频平台微短剧诱导付费赫然在列。哪些微短剧收费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微短剧行业规范发展还需哪些规则引导?

  一般来看,微短剧的收费点总在“卡点”“爽点”上,容易使消费者产生冲动决策的不理性消费心理。从收费方式看,一些微短剧在收费时显示类似“一集只需0.9元”的说明,看似价格较低,但播放平台在付款界面自动勾选“默认解锁”下一集,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扣了高额费用;有的微短剧用类似“3分钱试看”的形式,但默认开通了自动续费服务,导致后续自动扣费时消费者才“后知后觉”;还有的微短剧显示“解锁只需9.9元”,而实际上只是解锁后续部分剧情。在这些解锁后续剧情的界面中,部分平台对包括是否自动续费、收费标准等付费条款的提醒并不充足,并利用了消费者想急迫了解后续剧情的心理,核心还是一种误导式的消费陷阱。

  问题核心应该关注几个方面。第一是自动续费问题。有一些商家将微短剧“自动续费”设置成系统默认选项,限制了消费者选择,即便有提示字体也很小。从消费者知情权的原理出发,微短剧平台不能以不明显的方式默认勾选自动续费等选项,而是应由消费者主动选择是否勾选,并进行清晰的提示,否则有误导消费甚至欺诈的嫌疑。由于消费者在网络等远程消费中不能直接接触实物、体验服务,只能根据经营者提供的信息来进行消费决策,因此,要求经营者承担和落实更加细致和准确的信息披露义务,就更为关键。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针对定价方式公示、自动展期和续费的限制条件、格式条款的规范使用等都做出了明确信息披露、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细致规定,应当确保这些规则在微短剧领域中的落实。

  第二是充分信息显示的问题。在与消费者建立长期扣费合同的过程中,一些平台给出的信息并不完善,比如9.9元解锁多少集微短剧、包月会员能够观看全站视频还是部分视频、所谓会员观影特权具体是哪些权利等等。不充分的信息介绍叠加自动扣费、自动解锁等行为,实际上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对于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披露,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关键参考对象,构成信息披露义务的核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需要“真实、全面”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并且要求经营者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实现,不能人为给消费者全面了解信息设置过高的成本和障碍。

  第三是投诉机制没有达到相应的服务标准。在对微短剧反馈的问题中,许多都是老年人不熟悉电子支付,不知情的状态下被扣掉了高额费用,但却不知如何关闭或寻求服务;也有一些反馈投诉难、退费难等情况。这一方面与微短剧商业模式有关。有微短剧的从业者称,行业竞争激烈,付费机制也要“快”。这反映出微短剧的盈利模式利用了消费者冲动消费的心理,这种商业模式的“原罪”使得平台更不愿在解释付费条款、完善售后服务机制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与行业发展整体情况有关。一般较为成熟的行业或领域都会有比较完善的投诉机制,比如如今长视频、短视频作为较为成熟的运营模式都有相对完善的投诉机制。而从微短剧行业发展现状看,其仍是近两年来较为新兴的模式,整体还没有发展出规范的行业规则和监管规则,很多平台也没有将微短剧的治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这也导致对微短剧收款方(视频提供者)资质审核不严格等问题。

  第四是对微短剧小程序监管难的问题。当前有很多微短剧并非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内容,而是以观看几集后“小程序跳转”的方式吸引继续观看的,也就是为小程序引流,平台与小程序有嵌套关系。由于平台与小程序的监管内容不同,对小程序的监管主要是主体验证、资格审核,确保业务合法性这样的初步验证审核,这就导致对引流进入小程序后微短剧内容监管相对薄弱,因而可能暴露出内容“擦边”、低俗等问题。这提示平台要加强对这一领域问题的重点防控,如在对主体进行资格验证外,还可以对投诉较多的微短剧小程序进行下架、处罚等。

  此外,对于消费者而言,要认识到微短剧在“卡点”“爽点”上开始要求解锁、付费,实际就是利用消费心理的弱点,促使我们快速付费而忽视了付费条款中的陷阱。消费者在付费时要仔细查看付费条款,比如是否有限制性条款、自动付费等。此外,遇到乱收费、重复扣费、误导消费等现象,要积极向平台或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保护自身的权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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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芷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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