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9日电 深交所29日披露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杰智能”)的监管函。
东杰智能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未来6个月内如再次触发“东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情形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深交所表示,经查,东杰智能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东杰智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东杰智能专注提供全流程“物流+信息流”的智能制造综合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生产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和智能立体停车系统,并提供规划咨询、软件系统研发、智能装备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安装实施及售后维保等全方位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淄博市财政局。
业绩方面,东杰智能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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