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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连续8年年报虚假记载 弘高创意时任董事长等被市场禁入
来源:中新经纬2024-01-05 13:22:28

  中新经纬1月3日电 弘高创意2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2号,何宁、甄建涛作为2015年至2022年弘高创意的实际控制人,均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弘高创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弘高创意下属子公司弘高装饰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未对工程项目如实核算、未对已结算项目及时做结算会计处理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1.弘高装饰虚构工程项目合同,虚增工程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弘高创意2015年虚增收入7939.97万元,虚增利润2116.53万元;2016年虚增收入21906.38万元,虚增利润3113.97万元。该等项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减值计提与转回,导致弘高创意2017年虚减利润2698.04万元,2018年虚增利润3100.33万元。

  2.弘高装饰对仅收取管理费的建筑施工挂靠类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和成本,并确认相关应收账款,虚增工程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弘高创意2015年虚增收入2450.00万元,虚增利润512.00万元;2016年虚减收入223.25万元,虚减利润302.18万元;2017年虚增收入6199.41万元,虚增利润367.24万元;2018年虚增收入7108.41万元,虚增利润1432.40万元;2019年虚增收入58.02万元,虚增利润58.02万元。

  3.弘高装饰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在合同解除年度对出现合同解除情况的工程项目进行相应财务核算,虚增工程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弘高创意2019年虚增收入1184.44万元,虚减利润42.80万元;2020年虚增收入6048.19万元,虚增利润103.06万元。

  4.2018年至2021年,弘高装饰多个工程项目已结算或涉诉视同结算,弘高装饰未在工程项目结算年度按照实际结算金额进行财务核算并相应调整应收账款,而是在2022年均视同结算计提减值,影响相关工程项目相应年度收入和利润,导致弘高创意2018年虚增收入1511.36万元,虚增利润3248.22万元;2019年虚增收入2565.05万元,虚增利润1438.28万元;2020年虚增收入231.47万元,虚增利润1324.87万元;2021年虚增收入4832.66万元,虚增利润248.08万元;2022年虚减利润11056.65万元。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导致弘高创意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八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弘高创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何宁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三、对甄建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四、对孙志新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五、对荆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六、对杨立微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七、对张艳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八、对贺利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此外,北京证监局认为,弘高创意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混乱,何宁、甄建涛作为2015年至2022年弘高创意的实际控制人,何宁2015年至2022年时任弘高创意董事长,甄建涛2019年至2022年实际履行弘高创意总经理职责,二人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是弘高创意连续多年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依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

  一、对何宁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甄建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弘高创意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将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预计对公司业务拓展等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弘高创意还表示,因涉及到罚款缴纳,预计本次行政处罚将加重公司财务负担。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2日期间,弘高创意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于2023年8月21日摘牌。弘高创意此前公告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同花顺行情截图

  弘高创意官网显示,其成立于1993年,2014年上市,从事大建设行业设计,曾用股票代码002504。

  公司官网截图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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