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日电 因公司控股股东提议新增《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临时提案,深交所向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云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限制更换董事比例条款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现任董事地位、损害股东合理权利的情形等。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关注函显示,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提议新增《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一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在公司发生本章程规定的恶意收购情形下,收购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股东大会审议收购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实施恶意收购而提交的关于本章程的修改、董事会成员的改选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公司股权分布及后续公司控制权可能产生的变动说明上述修订条款是否会导致赋予部分股东一票否决权,并说明公司保障中小股东救济权拟采取的措施。
二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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