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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三盛子公司违规担保被深交所关注
来源:中新经纬2023-12-16 09:30:25

  中新经纬12月14日电 14日,深交所向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三盛)下发关注函,称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关注函显示,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20年至2021年,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存款质押方式违规提供对外担保

  2020年12月,案涉对外担保发生额7.5735亿元,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82亿元的30.51%;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案涉对外担保发生额9.5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47亿元的54.38%。

  同时,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相关重大担保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的有关存款受限情况,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受限资产相关内容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案涉担保事项的担保责任现已全部解除。

  深交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同时,深交所请公司就如下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公司2023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显示,除前述情形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3年9月11日,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449999955.29元被银行强行划转。此外,公司相关方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等合计占用公司资金2亿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一是公司就有关违规担保的后续解决安排,公司截至目前货币资金余额实际情况和受限情况;二是截至目前,公司针对4.50亿元被划转款项及2亿元资金占用款项已采取的追回措施及效果,公司及关联方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后续安排及期限,如到期仍未解决,公司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自查并说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三是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事项。

  此前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拟被罚款360万

  回溯公告显示,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证监局认为*ST三盛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北京证监局指出,林荣滨时为三盛教育实际控制人,指使曹磊实施案涉对外担保行为,并且在知悉发生案涉对外担保事项时,向三盛教育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三盛教育发生相关信息披露违法情形,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林荣滨作为时任三盛教育董事长,知悉、参与案涉担保事项且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三盛教育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曹磊作为时任三盛教育副总经理,参与、实施案涉担保事项且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三盛教育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二、对林荣滨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70万元的罚款;

  三、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于2011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集中于以智慧教育服务、智能教育装备为核心的教育信息化领域,以国际教育等为核心的教育服务领域。

  业绩方面,*ST三盛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09亿元,同比增长15.78%,归母净亏损3946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ST三盛跌0.64%,报3.10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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