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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延华智能拟被罚200万元:多期财报存虚假记载
来源:中新经纬2023-12-06 12:53:17

  中新经纬12月6日电 5日晚,延华智能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公告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9年10月31日,延华智能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培)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经查明,延华智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

  (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就泰和康情况披露“参股公司北京泰和康亏损370.72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北京地区疫情封控措施影响,业务开展困难”。经查,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仅仅简单披露疫情原因不能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上海证监局认为,龚保国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黄慧玲作为披露2022年半年报时任总裁、财务总监以及披露2022年三季报的时任总裁,分管财务工作,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曹磊作为披露2022年三季报时任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是公司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唐文妍作为2022年半年报的时任董秘,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有协调和组织职责,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是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拟决定:

  1.对延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万元罚款;

  2.对龚保国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3.对黄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

  4.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5.对唐文妍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于上述内容,延华智能表示,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内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行政处罚的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资料显示,延华智能是智慧城市服务与运营商,专注于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智能建筑与智慧社区、智慧节能、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数据中心、智慧养老等智慧城市各专业领域。

  业绩方面,延华智能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约4.60亿元,同比增长2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32.60万元,同比增长195.6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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