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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打尽”!一查就撤后,科都电气及国泰君安等中介机构被警示
来源:中新经纬2023-12-01 09:01:17

  中新经纬11月29日电 (马静)近日,在“一查就撤”后,针对现场检查出的违规情形,深交所对曾拟闯关创业板的科都电气,以及中介机构国泰君安、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开具书面警示,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均难逃处罚。

  科都电气及中介机构被“一网打尽”

  据监管函披露,深交所在2022年9月13日受理了科都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证监会对科都电气开展了现场检查,查明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情形:一是报告期内持续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二是在建工程内控管理不规范,三是关于研发费用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科都电气是浙江温州市企业,主要从事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低压电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22年9月披露招股书,拟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约为6.37亿元。同年10月,证监会发布2022年第四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科都电气被抽到。2023年2月,科都电气主动撤回了IPO申请。

  科都电气具有典型的家族企业特征。据招股书,科都电气实控人为郑春开、郑龙勇、郑晓萍、郑晓玲,其中郑龙勇系郑春开之子,郑晓萍、郑晓玲系郑春开之女,郑春开家族合计控制公司74.55%表决权。职位设置上,郑春开任董事长、总经理,郑龙勇任市场部业务经理,郑晓萍任财务部会计助理,郑晓玲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董事会秘书。

  本次罚单披露的科都电气违规事项之一即涉及了上述职务设置。深交所指出,科都电气的对外资金划拨均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进行审批和控制,未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告期内持续存在财务内控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具体来看,监管函提到,经查,科都电气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为责任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助理郑晓萍(实际控制人郑春开女儿)审核后,由公司董事郑龙良(郑春开侄子,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郑春开在请款单总经理处签字完成审批,公司财务负责人鲍小蓉并不参与资金划拨审核,与科都电气内部规定的审批流程不符。

  此外,招股书申报的报告期内存在应付实际控制人郑春开账款22915.99万元,其中5593.89万元系科都电气2015至2018年通过现金收款方式从郑春开处取得的借款,但部分收款仅附现金收款收据,缺少原始入账凭证。

  最终深交所对科都电气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中介机构均没有“逃”过相关行政处罚。

  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保荐人,徐巍、洪华忠作为保荐代表人,除前述提及的科都电气“三宗罪”核查不到位外,对发行人劳务外包规范性也核查不到位。深交所对国泰君安证券、徐巍、洪华忠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两位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怀敏、陈梦回,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财务内控不规范和研发费用的违规行为,也被书面警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及项目签字律师陈益文、赵婷,因对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合规性、发行人劳务外包规范性核查不到位,被书面警示。

  国泰君安年内共主动撤回17个保荐项目

  今年以来,多起IPO申报项目“一查就撤”后,均收到罚单。监管不断强调“申报即担责”,督促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尤其是一查就撤的情况。

  2022年12月2日,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下称《评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保荐项目撤回是对券商执业质量的扣分项之一。根据《评价办法》,因被确定为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对象后撤回,扣60分。

  2023年11月10日,证监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强调“申报即担责”,将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

  对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而言,这是今年收到的第一个投行业务罚单。Wind显示,截至11月29日,国泰君安年内共有120个保荐项目,撤否率为15%,在55家券商中排名第23名。其中,17个项目为主动撤回,包括13个IPO项目。

  业绩方面,国泰君安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70.29亿元,同比增长1.18%;归母净利润为86.27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投行业务净收入为26.57亿元,同比下滑13.5%。

  29日,中新经纬就本次被罚事项致电国泰君安投资者关系办公室,依要求转接到媒体负责人办公室后,多次未能拨通。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马静,邮箱:maji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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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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