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3日电 “生态环境部”微信号23日发布声明表示,从未授权或委托“生态环境监察员”开展检查活动。
声明显示,近日,有地方反映,有组织和人员以生态环境监察网“生态环境监察员”名义,到企业开展所谓的检查活动。
对此,生态环境部表示,生态环境部从未与生态环境监察网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从未授权或委托“生态环境监察员”开展检查活动。
同时,生态环境部指出,已发布专门的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生态环境部还表示,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生态环境部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的权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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