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3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日消息,因同业投资未严格风险审查等,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30万元。这已是晋商银行近期收到的第4张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晋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同业投资未严格风险审查、利用信托计划实现信贷资产虚假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2023年7月28日决定对晋商银行罚款130万元。
截图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查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晋商银行近日已连收4张罚单。
2023年7月26日,晋商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
2023年7月25日,晋商银行太原水西门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2023年7月25日,晋商银行太原龙城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
官网介绍,晋商银行2008年12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太原市商业银行更名,200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并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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