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间,新城发展在港交所披露一宗交易信息。
公告称,于2026年1月2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RCIM与买方订立股份转让协议A及股份转让协议B,据此,SRCIM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A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目标公司B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分别为25,230,000港元及62,820,000港元。
SRCIM为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买方由Wang Kelly女士间接全资拥有,而Wang Kelly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兼董事长王晓松先生的姊妹,亦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王先生的女儿。据此,Wang Kelly女士为王晓松先生及王先生各自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目标公司A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标公司A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目标公司B为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标公司B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新城发展表示,本公司预期因出售事项而按综合基准确认未经审核估计收益约1045万港元,即代价A及代价B总金额8805万港元与目标公司A及目标公司B于估值基准日期的未经审核账面值约776万港元之间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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