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夏文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职工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后续将与公司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夏文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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