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自被讨论以来,已经缓慢行驶了十多年,目前终于有加速行进的迹象了。
10月15日,国家领导人在《求是》杂志发表重磅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中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该来的总会来,房地产税立法已经在推进的路上了,且离面世不远了。
房子作为一个家庭生活支出的重要占比,对每个人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税收牵连的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实利益,征税成本高,一旦布局不当影响社会稳定,所以立法必须稳字当先,谨慎再谨慎。
2017年时任财政部部长在人民日报发文提到,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挤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这突显了立法维稳的重要性,体现了国家对立法过程的慎重态度。
房地产税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这就决定了立法是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相关法律从草案制定到审议再到出台种种的流程,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需要时间一点点推敲打磨,然后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
不过,立法不能用纸上谈兵的方式,最终的形成只来自一纸草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试错,在试错中不断改进与完善,从点到线,从线到面。
这次文章明确谈到了试点,所以征收房地产税会从试点做起,立法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是直接通过试点的方式推出就可以很快了。
到此,大家肯定会特别关心几个问题,哪几个试点先行?征收标准有哪些?税率会不会特别高?征收群体主要针对哪些群体?咱们可以简单做下分析和预测。
首先,率先选中的试点城市会是哪几个?这个基本有所定论了。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所原所长贾康接受相关媒体采访,建议房地产税可以先在深圳、海南、浙江三个地方扩大试点。这三地的特点是经济发展势头好,而且都特别吸引投资人群的长期关注,所以不难看出,选择的地区一定都是发达省份和城市。
其实不难理解,实现共同富裕是国家长期奋斗的大目标,先富带动后富是一直以来的发展理念,调节贫富差距,先从发达地区开始收取合情合理。
深圳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是改革成功的典范,经济水平高,优先深圳无可厚非。
海南作为投资客的温床,是投资人群长期的栖息地,坚持“房住不炒”是贯彻到底的口号,必须通过征税这一利器抑制炒房投资群体。
浙江是共同富裕的示范区,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浙江率先做出表率也属于情理之中。
大家更加关心的问题如何征收?征收的标准有哪些?虽然征税是大势所趋,但在这里大家不必过于担心。征收房地产税的成本会非常高,征税是从老百姓手上已有的财产拿走一部分,这本身就是能让人清晰体会到痛感的,阻力肯定会非常大,一旦设置的门槛过低,尤其是每个家庭都需要交纳,那征收难度可想而知。
由此,房地产税税率不会过高,在不影响大家买房的前提下,拔羊毛的时候不会让羊感觉太疼。接下来,那税率可能是多少呢?2021年,我国首次针对房地产进行试点,上海和重庆作为两个试点,税率为0.1%,买房人群对缴税基本可以做到无痛,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抑制炒房客买房上,几乎产生没有效果,所以接下来应该会提高税率。
目前,西方国家房地产税税率基本维持在1%-3%。如果参考西方,我国在进行试点测试的过程里,应该会是在1%左右。
要知道国家在做决策时,有全面规划和思考,征收房地产税的同时,应充分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所以,征收标准可能会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分层缴纳。比如,人均居住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免征房地产税,人均面积越大征收越多。由此,对那些刚需一族,住房面积较小的家庭,应该不予收取,不用慌张。
以上都是根据当前形势、发展轨迹以及以往资料,进行的合理猜测,具体如何实施和落实,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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